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5-04-01-99780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盛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NJY-9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2022NJY-9地块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2022NJY-9地块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万泰大道南北侧、规划一横路西北侧。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南沙区珠江街万泰大道南北侧、规划一横路西北侧,总用地面积约14.89万㎡,本项目由三块地构成,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0.36万㎡,学校约2.43万㎡,公建配套约1.11万㎡,商业务服务设施约3.92万㎡,项目总投资约4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1亿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招标内容 | 施工监理:按招标文件、图纸、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项目的软基处理、土方开挖及边坡(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含检测配套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等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强、弱电)、空调通风、消防、人防及设备安装、电梯安装工程、配电房安装工程、燃气工程、委托人分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验收、配套工程等;室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园建绿化工程(含红线外)、室外配套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其他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监理合同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为55个月,起始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6707515.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1.1.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1.1.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3.1.1点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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