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团结取水枢纽灌浆工程专业分包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MHC-2024-137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团结取水枢纽灌浆工程专业分包
1.3采购内容:灌浆工程专业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1.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四公里屯施工现场
1.5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15日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底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7%,约下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剩余的3%。
1.8最高限价:4510607.00元(最高限价包含税金、运费、安装费、修理配件费,不含水泥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9:00至2024年07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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