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8、#20、#22通用泊位工程(二标段:#22通用泊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8、#20、#22通用泊位工程(二标段:#22通用泊位工程) 。
2.2项目编号: RZ20246J01GK401-JT01。
2.3招标方式:☑法定公开招标 □自主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 岚南#22泊位工程,岚南#22泊位拟建设1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预留)及相应配套工程。
2.5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岚南#22泊位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水工建筑工程及疏浚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供电及照明、控制、通信、导助航等配套工程。 | 位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已建#18泊位南侧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资格。
3.2提供一份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 交(竣)工验收证书 日期为准)水运工程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 2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港口重力式沉箱结构码头(或泊位)工程施工项目,提供有效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发票(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内容须体现对应业绩项目名称)原件扫描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4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工程任职。(需提供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近期社保证明(所提供的社保证明的日期需涵盖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需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图片。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图片;
③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图片;
④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图片;
以上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4. 其他要求4.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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