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高速连接线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4〕214号、明发改审批[2025]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园林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园林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市区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高速连接线园林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具体以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区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高速连接线园林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具体以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5173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shixin.court.gov.cn/。投标人需提交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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