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08新线高速15标项目经理部
锚杆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政府出资74%、业主自筹26%。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杆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房山区。
2.1.2 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施工起止桩号为ZK52+017.7~ZK55+036/YK52+110~YK55+140,左线长度约3018.3米,右线长度约3030米。主要结构物为西泉水隧道、蒲洼大桥、蒲洼立交等。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锚杆,材料明细详见《货物清单》。
2.2.2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锚杆,必须符合《中空锚杆技术条件》(TB/T 3209)、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锚杆施工规范》(CECS22-89-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和锚杆外观质量、化学成分及物理指标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RD25N中空锚杆及图纸所要求的其他规范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锚杆采购招标的供货期为2025年2月至2027年3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乙方资格的生产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产品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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