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邳州市帮房亭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邳州市帮房亭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邳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邳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邳州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河道疏浚6.161千米,新建护坡1.5千米;堤防加固4.07千米;拆建桥梁1座,拆(新)建沿线两岸支河涵闸9座、泵站3座,新建堤顶道路2.63千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堤防等级为4级,沿线支河口涵闸、泵站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批复总投资355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邳州市帮房亭河治理工程施工标招标内容:河道疏浚6.161千米,新建护坡1.5千米;堤防加固4.07千米;拆建桥梁1座,拆(新)建沿线两岸支河涵闸9座、泵站3座,新建堤顶道路2.63千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标段概算约2691.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2024年12月20日开工,2026年2月28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其中水下工程必须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按436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1月1日以后,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含签名表>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三者必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如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3.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赋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60 | |
1 | 投标总价 | 60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招标公告第7.3款。 投标价积分计算(60分) 偏差率=[(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①-2%≤偏差率≤0%,得满分(60分); ②偏差率<-2%,在满分基础上,每低一个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③偏差率>0%,在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2 |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4 | |
1.1 | 总体平面布置 | 2 | 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1.2 | 施工导截流及降排水 | 3 | 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1.3 | 土方工程 | 3 | 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1.4 | 道路工程 | 2 | 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1.5 | 地基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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