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 灌注桩工程采购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Y-202406-GZ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广东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上海市内工程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为采购人负责施工的各项目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依据框架协议与采购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甲方为各项目部,工程款由各分子公司或项目部支付。本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灌注桩工程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广东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上海市内项目灌注桩工程。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确定中标之日起至一年。 2.2 招标内容:灌注桩工程清单、数量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广东省)、二标段(安徽省、上海市)、三标段(湖南省、江西省),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1.2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灌注桩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 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有完善的灌注桩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5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分包商;符合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准入相关要求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3.1.6 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商,否则应及时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进行后续投标活动。(注册及投标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完成标段响应、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同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5.1.1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0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投标报价(不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5.1.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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